摘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阳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145栋高层住宅建筑逐一开展了消防安全排查,其中发现部分小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问题。 为推动高层民...
按照国务院、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阳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145栋高层住宅建筑逐一开展了消防安全排查,其中发现部分小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问题。
为推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10月26日,阳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就阳明区5处高层住宅小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情况与区住建局协商后,共同向阳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姚树山同志汇报。考虑到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百姓安居,阳明区政府函告市住建局,希望市住建局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消防设施并履行消防审批手续申报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阳明大队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扎实推进隐患问题整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大幅提升,进一步确保了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